海陵区儿童预防接种门诊恢复开诊通告
(第16号)
根据江苏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苏防控防指〔2020〕2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3月3日起,我区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将全面恢复预防接种服务。为防止接种现场人员大量聚集,确保预防接种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3月3日起,我区儿童预防接种单位全面恢复预防接种服务。
二、实行“免疫规划疫苗优先、基础免疫疫苗优先、有接种时限要求疫苗优先、含麻类成分疫苗优先”的原则,特别要优先保证母亲HBsAg阳性的婴儿乙肝疫苗延续剂次接种。具体由各预防接种单位分期分批精准预约,统筹安排。
三、采取短信预约的方式通知接种。请各儿童家长凭接种单位预约短信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日期、预约的具体时段前往接种。对于确有时间冲突的,应至少在预约接种日期的前一天事先与接种单位做好沟通,更改接种日期或时段。到达预防接种单位后,请在接种门诊门口的预检处出示预约短信或手机拍照的短信和陪同家长身份证原件,对无预约短信的或不符合预约时段的,一律不予接种。对预检时症状筛查、流行病学史询问不适合接种的儿童或家长,不得进入接种区域。
四、若受种儿童(陪同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应暂缓预约接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医学观察未满14天者;14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者;近14天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受种儿童家庭成员14天内出现发热或咳嗽症状者。如有隐瞒而前来接种导致发生相关疫情,需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五、受种儿童(陪同人员)前往预防接种门诊前,应自行测量体温,评估自身健康状况。进入预防接种门诊前,门诊安排专人对其测量体温,询问健康状况,填写健康申报单。如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者,将引导其及时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
六、接种时,每位受种儿童仅限一名家长陪同,家长必须戴好口罩,不能佩戴口罩的婴幼儿尽量减少与他人近距离接触。除预防接种需要,应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七、进入接种门诊后,请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与其他受种者(陪同人员)交谈,受种者(陪同人员)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在接种完成并留观30分钟后立即离开接种门诊,减少停留时间。
全区各预防接种门诊咨询电话:
海陵区疾控中心计免科:
0523-86239822
城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
0523-86220291转8020、8021分号
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
0523-86830915
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
0523-86553276、86552525
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
0523-86691358
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
0523-86224023
九龙中心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
0523-89500092
罡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
15189914089
京泰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
0523-86273623
苏陈中心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
0523-89601388
大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
0523-89687037、18252600138
港口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
0523-80593969、15951142319
里华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
0523-80512520、13921720715
泰州市海陵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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