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经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确认,泰州市确诊新增2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其中海陵区1例,为武汉输入性病例。
患者:女,49岁,南通人,有武汉旅居史。1月24日从西安站乘坐14:16 K60前往泰州,于1月25日11:54抵达泰州站,13时佩戴口罩乘坐1路公交车从泰州站前往泰州市人民医院南院就诊。目前患者已收治在泰州市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患者体征平稳。已对患者所乘坐的公交车进行全面消毒并停止营运,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
根据海陵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要求,所有湖北地区来海陵人员必须及时主动到所在村(社区)登记,承诺做好居家隔离观察或集中医学观察。如果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不得自行尝试服药,必须由120专车转送至市区指定地点留验筛查。对刻意隐瞒不报、拒不配合的,将强制执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目前正处于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请广大市民注意个人卫生,尽量避免到人群集中地方和空气不畅通的公共场所,若出现发热等症状,应佩戴防护口罩,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泰州市海陵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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