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我区及周边地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为更加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序开放部分重点场所通告如下:
一、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坚持科学防控、精准防控,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做到生产有效组织、社会有序流动。
二、自即日起,除棋牌室、校外培训机构、托育机构外,其他前期暂停营业的经营场所可按以下要求有序恢复开放。
1.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场馆恢复开放。
2.影剧院、网吧、游戏室、KTV、浴室、游泳馆、健身房等室内密闭式休闲场所,按不超过75%的容量有序开放。
3.诊所、门诊部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恢复日常医疗服务,不得未经审核私自开诊。恢复诊疗后,要加强医院感染防控,实行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等措施。
4.零售药店恢复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销售(含网络销售)。对销售(含网络销售)上述药品实行实名信息登记,对购药人员开展流行病学史询问,对于有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发热体征、接触过密接人员等情形的须立即登记报告。
三、在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学后,校外培训机构、托育机构根据泰州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时间,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有序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照护)服务。
四、棋牌室等人员聚集的密闭场所,暂不开放。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上级有关要求另行确定。
五、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指导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工作,督促各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凡是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经营单位,一律不得恢复营业。
六、恢复营业前,各经营单位要组织工作人员接种新冠疫苗、做好场所消毒消杀工作;有序开放营业后,应按照要求落实“体温必测、行程必查、口罩必戴”以及现场通风、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做好工作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工作。
七、出入重点场所的人员须主动配合行程卡、健康码查验以及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
八、请广大市民继续强化自身健康意识,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如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等,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须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但暂未接种的市民,请自觉主动前往接种点接种疫苗,接种疫苗后仍须注意个人防护。
我区将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和国家、省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应对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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