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炳中学北侧地块
房屋征收调查公告
为规范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满足对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泰政规〔2011〕16号)的规定,决定对田家炳中学北侧地块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实施征收调查,现将房屋征收调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田家炳中学北侧地块
二、调查范围
东至海润路,南至田家炳中学,西至苏电西巷,北至海阳西路,具体范围以项目红线图为准。
三、调查内容
(一)房屋的合法性;
(二)房屋权属、区位、用途、面积、结构;
(三)临时建筑物的使用期限;
(四)房屋的附属物;
(五)土地权属四至、面积、用途以及取得方式;
(六)被征收人家庭情况;
(七)其他需要调查的事项。
四、调查期限
2023年8月15日起至2023年8月24日止。
五、调查要求
为确保房屋征收调查范围内调查资料的准确性,被征收人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户口簿、房屋权属证明、土地权属证明以及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积极配合房屋征收调查工作,认真核对调查内容并在《被征收房屋基本情况调查表》上签字或盖章。
特此公告。
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5日
车站西巷西侧地块
房屋征收调查公告
为规范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满足对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泰政规〔2011〕16号)的规定,决定对车站西巷西侧地块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实施征收调查,现将房屋征收调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车站西巷西侧地块二、调查范围东至车站西巷,南至供电局,西至江州路,北至扬州路,具体范围以项目红线图为准。三、调查内容(一)房屋的合法性;(二)房屋权属、区位、用途、面积、结构;(三)临时建筑物的使用期限;(四)房屋的附属物;(五)土地权属四至、面积、用途以及取得方式;(六)被征收人家庭情况;(七)其他需要调查的事项。四、调查期限2023年8月15日起至2023年9月4日止。五、调查要求为确保房屋征收调查范围内调查资料的准确性,被征收人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户口簿、房屋权属证明、土地权属证明以及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积极配合房屋征收调查工作,认真核对调查内容并在《被征收房屋基本情况调查表》上签字或盖章。特此公告。
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5日
航海新村周边地块
房屋征收调查公告
为规范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满足对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泰政规〔2011〕16号)的规定,决定对航海新村周边地块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实施征收调查,现将房屋征收调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航海新村周边地块
二、调查范围
东至规划中海光路、南至化肥新村北围墙、西至规划中吴州路、北至迎春西路(航海新村),具体范围以项目红线图为准。
三、调查内容
(一)房屋的合法性;
(二)房屋权属、区位、用途、面积、结构;
(三)临时建筑物的使用期限;
(四)房屋的附属物;
(五)土地权属四至、面积、用途以及取得方式;
(六)被征收人家庭情况;
(七)其他需要调查的事项。
四、调查期限
2023年8月15日起至2023年9月4日止。
五、调查要求
为确保房屋征收调查范围内调查资料的准确性,被征收人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户口簿、房屋权属证明、土地权属证明以及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积极配合房屋征收调查工作,认真核对调查内容并在《被征收房屋基本情况调查表》上签字或盖章。
特此公告。
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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