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泰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支持复工重点企业市外员工来泰有关事项的通知》,为企业复工复产、员工安全健康添加了一道“防护盾”。
《通知》明确,重点企业确有市外用工需求的,须向各市(区)、泰州医药高新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并由各地明确责任部门,本着从严从紧的审核原则,特别要对市外员工进行活动轨迹查询,审核同意后报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企业防控组备案。

市外员工来泰后,经信息核对无误的,由用工企业接回。用工企业和属地政府(管委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实施员工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

省外员工(除疫情重点地区外),入泰经医学观察14天后,须进行核酸检测,检测无异常经同意后方可上岗;非泰州籍且14天内未离开江苏省境的员工,入泰后须进行核酸检测,检测无异常经同意后方可上岗。

核酸检测单位由市企业防控组会同泰州医药高新区推荐。各市(区)、泰州医药高新区组织用工企业与市企业防控组对接,确定检测人员、时间和地点,由核酸检测单位上门服务。

检测费用由用工企业承担,不得向员工收费,各市(区)、泰州医药高新区可给予补助。

自2月10日起,我市企业单位有序复工。开工前一周,即2月4日至10日,医药高新区就已分三批,为纬创资通公司1059名复工人员开展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保证企业顺利复工。截至2 月 15 日 23 时,全市已有复工在生产工业企业 1679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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