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准目标找差距,补齐短板谋发展——泰州扬州两市消费品市场发展差距问题分析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泰州市与扬州市同处苏中,地理位置相邻,资源禀赋相似,人文风貌相近,同为长三角中心城市。近年来,泰州市委、市政府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抓好投资、财政、实体经济三个关键,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促进了消费品市场的繁荣发展,但制约因素仍然存在,表现出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本文通过对两市消费品市场发展现状对比分析,力求找出当前泰州消费品市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原因,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一、泰扬两市消费现状
1、从消费群体看。2018年,泰州市常住人口463.57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05.96万人,农村常住人口157.61万人。扬州市常住人口453.10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04.17万人,农村常住人口148.93万人。泰州市常住人口比扬州市多10.47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多1.79万人,农村常住人口多8.68万人。
2、从最终成果看。2018年,泰州市批零住餐业实现增加值457.72亿元,其中,批发和零售业346.43亿元;住宿和餐饮业111.29亿元。扬州市批零住餐业实现增加值464.16亿元,其中,批发和零售业380.03亿元;住宿和餐饮业84.13亿元。泰州市批零住餐业增加值比扬州市少6.44亿元,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少33.60亿元,住宿和餐饮业多27.16亿元。
3、从消费总量看。2018年,泰州市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82.87亿元,同比增长5.8%,其中,城镇完成消费品零售额1177.21亿元,同比增长5.0%,乡村完成消费品零售额105.67亿元,同比增长14.5%。扬州市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57.03亿元,同比增长9.2%,其中,城镇完成消费品零售额1442.99亿元,同比增长9.1%,乡村完成消费品零售额114.04亿元,同比增长9.3%。泰州市消费总量比扬州市少274.16亿元,增速低于扬州市3.4个百分点。
4、从规模单位看。2018年,泰州市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24个,年成交额344.39亿元;扬州市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44个,年成交额616.47亿元。2018年,泰州市限额以上法人企业1145家,规模个体户108家,完成零售额432.33亿元。扬州市限额以上法人企业1132家,规模个体户407家,完成零售额437.58亿元。泰州市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比扬州市少20个;限额以上法人企业虽比扬州市多13家,但规模个体户远少于扬州市299家,占扬州市26.5%。
5、从居民收支看。2018年,泰州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642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45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19元。扬州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76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999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457元。2018年,泰州市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25488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15576元。扬州市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23718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15848元。
二、泰州市存在问题
1、旧城改造步伐慢,促进消费动力不足。坚持旧城改造既能有效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又能刺激消费,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近两年,我市旧城改造步伐明显放缓,以海陵为例,2016年和2017年拆迁户数分别达到4104户和7859户,拆迁面积为109.54和178.02万平方米,其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达到11.3%和11.8%;2018年拆迁户数猛降到1575户,拆迁面积为20.63万平方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明显回落,仅增长5.8%;今年到目前为止,拆迁户数只有754户,上半年海陵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4%。
2、常住人口负增长,消费需求有所弱化。人口作为消费的主体,出现外流会对当地的消费有一定的影响。从户籍人数看,泰扬两市2018年均呈现下降态势,其中泰州市2018年比2017年少1.80万人;扬州市2018年比2017年少1.15万人。从常住人口看,泰州市2018年同比下降0.3%,常住人口比2017年少1.62万人;而扬州市2018年同比增长0.5%,常住人口比2017年多2.28万人。人口的外流弱化了对本地消费的需求。
3、乡村消费占比低,农村市场发展滞后。从结构看,城镇市场依然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主导力量。由于大中型商场集中在城市,而农村市场网点布局不尽合理。近年来,虽然农村居民消费潜力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释放,但农村发展环境仍然滞后,制约了农村消费品市场的发展。2018年,泰州市农村常住人口占总常住人口的34.0%,而乡村消费品市场零售总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仅为8.2%,农村消费市场占比低、规模偏小。
4、市区集聚力不够,辐射带动能力不强。中心城区人口相对集中,经济地位重要,是拉动地区消费发展的主动力,但与扬州市相比,泰州市中心城区集聚力明显不足,对全市消费带动效应也不够强。2018年,泰州市市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38.13亿元,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为49.7%;扬州市市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74.83亿元,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高达62.6%。市区占比,泰州市比扬州市低12.9个百分点。
三、促进消费相关建议
1、加强政策引导,优化消费环境。一是严格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消费、扶持商贸流通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加大对消费品市场的监管力度,积极完善市场准入和问责制度,严厉查处价格欺诈和制假贩假、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建立科学、有序、健康的市场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消费氛围。三是积极培育新的增长点,引导居民在教育、娱乐、文化、旅游、通讯产品等方面消费,提升居民消费层次,改善消费结构。四是引导传统商贸企业和实体店转型升级,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选取一些基础较好、规模较大、运营比较成熟、积极性较高的新兴“互联网+”企业加大扶持力度,适度投入一定的支持资金和出台一些特殊的支持措施,帮助这类企业做强,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有效促进消费品市场发展。
2、加快旧城改造,升级消费模式。一是要加强城镇修建性规划。坚持“保留、保护、保育”原则,对于不具备古建筑条件及无保留价值的房屋与建筑坚决予以拆除,对具有历史意义且有地域特点的建筑予以保留、修复和加固,体现原貌,展现泰州独有的特色,吸引消费。二是深入推进棚户区改造。采取货币化安置和当地政府组织购买棚改安置房的方式,切实有效推进去库存工作,同时拉动全市在家居建材类、装修装潢以及家具、家用电器等生活消费,挖掘消费市场潜力。三是要大力发展夜市经济,要结合当地优势,围绕商贸、商务聚集区和居民生活的市场需求,积极研究出台夜市街区扶持政策,丰富泰州夜生活,开辟夜游项目,打造出具有泰州特色的夜间经济聚集区,使来游玩的旅客能消费,能留宿。
3、开拓农村市场,挖掘消费潜力。一是积极推进乡村市场工程建设,引导和支持中型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将经营触角向农村地区延伸,促进农产品进超市、进商场,改善农村市场购物环境。二是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在更广范围内刺激释放农民消费需求和潜能,扩大消费规模,不断把农村市场的巨大潜力变成现实的购买力。三是抓好城乡基础设施网络,推进城乡配电网建设改造,加快农村宽带网络和快递网络建设,推进农村电商发展和“快递下乡”。四是利用良好的生态环境、丰富的休闲农业和民俗文化资源、不断完善的基础设施,积极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养生、养老、餐饮等产业。把农村的优质生态资源和产品引向市场,促进农村市场繁荣发展。
4、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信心。收入决定支出,消费市场的发展与消费能力密切相关,要进一步拓宽居民的就业、创业、投资、社保和帮扶“五大增收渠道”,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一是要坚持就业优先,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逐步缩小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二是要加大对民生工程的投入力度,切实解决好就业、医疗、教育等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延长产业链,增加农产品附加值,鼓励农民劳务输出,稳步提高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三是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改善“看病难、上学贵、买房贵”的现状,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消除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消费信心和消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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