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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招生监督问责**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公开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所有公办学校的报名入学办法、所有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 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等。要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检查,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严格问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违规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于非起始年级掐尖招生的民办学校,可采取削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的惩处办法。对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地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今年9月份,市教育局将对义务教育招生、编班和消除大班额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违规地区和学校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会同相关部门和市(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各市(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含公民同招的基本流程和具体步骤、辖区内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于5月29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备案。 突出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各市(区)、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积极作为,落实要求,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和招生秩序,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回应群众关切,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强大合力。要主动服务家长和学生,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理念,理性安排子女入学。要“一校一策”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维护稳定、舆情引导等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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