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刘文来等同志
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刘文来同志任泰州市公务员局局长;
魏杰钢同志任泰州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
张汉刚同志任泰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免去其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高宏同志任泰州市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免去其泰州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张爱华同志任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泰州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杨益华同志任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泰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翟文周同志任泰州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全冬明同志任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泰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邵剑峰同志任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泰州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陈应柳、牛世杰同志任泰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卫平同志任泰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泰州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王玉峰同志任泰州市信息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东波同志任泰州市经济运行监测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剑同志任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商喜同志兼任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殷勇同志任泰州市中医院(正处级建制)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顾维中同志泰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军同志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刘广宏同志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范存力同志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朱嘉浩同志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朱晋同志泰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政委职务。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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