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通报



1月29日,经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确认,我区确诊新增4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患者一,女,45岁,姜堰人,与28日确诊患者为母女关系,有武汉旅居史。目前患者已收治在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患者体征平稳。已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全部实施医学观察。

患者二,男,45岁,姜堰人,与患者一系夫妻关系,有武汉旅居史。目前患者已收治在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患者体征平稳。已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全部实施医学观察。

患者三,男,33岁,姜堰人,有武汉旅居史。目前患者已收治在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患者体征平稳。已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全部实施医学观察。

患者四,女,37岁,姜堰人,与患者三系夫妻关系,有武汉旅居史。目前患者已收治在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患者体征平稳。已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全部实施医学观察。

根据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要求,所有湖北地区来姜人员必须及时主动到所在村(社区)登记,承诺做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工作,居家期间尽可能单人居住,减少与家人接触,避免外出。如果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不得自行尝试服药,必须由120专车转送至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发热门诊留验筛查。对刻意隐瞒不报、拒不配合的,将强制执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目前正处于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请广大市民注意个人卫生,尽量避免到人群集中地方和空气不畅通的公共场所,若出现发热等症状,应佩戴防护口罩,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泰州市姜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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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9 14: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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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紧急寻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1月28日,我区新增四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经工作发现相关病例有在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泰州市姜堰中医院,苏果超市(姜堰时代广场店)活动轨迹,现向社会公布,现紧急寻找可能接触者。

活动轨迹一:

1月20日:7时56分从泰州二人医门诊楼南门进入门诊大厅;7时57分到达门诊二楼;8时03分到二楼收费处缴费;8时08分进入内科诊室走廊;8时09分进入内科11诊室;8时13分离开内科11诊室;8时14分离开内科诊室走廊;8时15分在内科诊室等候处(第一排靠近扶梯处)等候;8时48分离开内科诊室等候处,乘坐扶梯到达一楼大厅;8时50分从门诊楼北门离开。

1月22日:8时37分进入泰州市姜堰中医院东大门,在东广场停车后,由门诊楼北门进入门诊大厅;8时45分进入门诊二楼消化内科诊室;8时49分到二楼收费处10号窗口缴费;8时56分在二楼检验科采血后,自东北角楼梯步行上三楼,至胃镜室检查;9时34分回到二楼消化内科诊室;9时57分到二楼收费处10号窗口缴费;9时59分-10时41分,在一楼大厅等候处(扶梯对面)等待取药;10时42分从门诊楼东门离开。

活动轨迹二:

1月23日:12时25分从苏果超市(姜堰时代广场店)电扶梯进入超市;12时29分至冷冻柜选购汤圆;12时36分至饮料区购买可乐;后购买徐福记、德芙巧克力、杨梅、果丹皮、米酒等;13时7分至15号收银台结账;13时11分由超市电扶梯出超市。

其他已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全部实施医学观察。

请以上时段在相关医院就诊或超市购物者,紧急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相关人员看到通告后不要外出,立即居家隔离观察至最后一次与患者发生接触后的14天。观察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佩戴口罩请打120急救电话,并主动告知可能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密切接触史。

2.就诊全程要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相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所在镇(街道)。各镇(街道)要第一时间向区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4.居家隔离人员如有需求,请致电泰州市姜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23-88262267)。



泰州市姜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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