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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日,经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确认,海陵区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为武汉输入性病例患者。
患者,女,31岁,现居住海陵区,有武汉旅居史。1月20日乘坐汉口至南通动车(车次:D3158,车厢:07),14:37抵达泰州火车站,乘坐出租车返回家中。1月21日13:00驾车前往“盛仁源茶叶店”,14:00在“小小河边鱼”餐馆与朋友聚餐(共9人),17:00至大润发超市,21:00至凤都豪汇KTV与朋友唱歌(共4人),24:00返回家中。1月23日9:00前往森南菜场,12:00与朋友(共3人)前往金鹰商场,15:00至星巴克咖啡店,18:00返回家中。1月24日9:00前往森园路国泰大药房购买口罩,10:00返家后未外出。1月28日19:00由120救护车送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生命体征平稳,已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全部实施医学观察。
截至2020年1月31日24时,海陵区累计确诊病例2例。
根据海陵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要求,从湖北地区来我区的人员必须主动到所在街道、社区登记,必须居家进行医学观察14天,期间如有发热症状必须由120专车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留验筛查。广大市民要注意个人卫生,尽量避免到人群集中地方和空气不畅通的公共场所,若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全程必须佩戴防护口罩避免乘用公共交通。
泰州市海陵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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