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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规定,可以参考,届时以今年发布为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符合入学条件,凭相关材料按现场报名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属海陵区施教区的,到海陵区教育局招生办公点(设在沈毅中学内)登记,由海陵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属高港区施教区的,到高港区教育局招生办公点(设在口岸实验学校内)登记,由高港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属医药高新区施教区的,到医药高新区科教局招生办公点(设在康和实验小学内)登记,由医药高新区科教局统筹安排;属省泰州中学附中、泰州市凤凰初中、泰州实验学校、泰州市凤凰小学施教区的,到市教育局招生办公点(初中到泰州市凤凰初中,小学到泰州实验学校)登记,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报名除出具小学或初中相关报名手续外,还须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经商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务工证明,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
(2)居住证;
(3)户口簿;
(4)监护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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