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泰州实验学校向我委提交了制定学费收费标准的申请。鉴于该校为新建新办学校,无正式运营数据,我委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根据该校提供的相关资料形成价格调查报告和成本测算结论,对该校试运行学费标准进行了初审,现将试运行学费标准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定价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 《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5〕359号);
3. 《江苏省定价目录》;
4. 《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 (苏政办发〔2010〕135号);
5. 《关于推进民办教育收费改革的指导意见》 (苏价费〔2018〕69号);
6.《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通则》(苏价规〔2018〕3号);
7.《定价成本监审专门技术规范-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苏价本〔2013〕265号)。
二、试运行学费标准方案
根据《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我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等文件规定,结合泰州方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泰州市海陵区北大泰州实验学校学费标准测算报告》,参考省内部分同类学校收费标准,经与海陵区教育主管部门会商,现就该校试运行学费标准提出如下方案:
1. 试运行学费标准:小学14800元/生·学期,初中14800元/生·学期;
2. 本方案拟从2021年秋学期新生入学开始执行,试运行两年;
3. 试行期满后,我委将对该校实际发生财务进行成本调查,审定该校真实办学成本,正式核定该校学费标准。试运行到期后,如正式核定的学费标准低于试运行价格,该校需无条件退还收取的学费差价部分。
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于8月10日前反馈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86224613,邮箱:hlfgwwj@126.com。
泰州市海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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