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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2023-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5号)等文件要求,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泰州市海陵区2023-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
3、《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
4、《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5号);
5、《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
6、《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85号);
7、《市政府关于公布泰州市所辖各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泰政发〔2020〕88号);
8、《市政府关于公布泰州市各市(区)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泰政发〔2020〕93号);
9、《泰州市海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10、《泰州市海陵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
11、《2022年度泰州市海陵区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
12、海陵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等资料;
13、其他相关规划。
二、基本情况
本方案共包含4个片区,分别位于城西街道、明珠街道和京泰路街道。其中01号片区为城西街道1号片区,片区范围总面积16.4970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3.9230公顷(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02号片区为城西街道2号片区,片区范围总面积21.3483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4.0565公顷(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03号片区为明珠街道1号片区,片区范围总面积14.3372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7.8881公顷(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04号片区为京泰路街道1号片区,片区范围总面积45.1545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2.1069公顷(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本次方案中所有片区均具备外部水、电、气、热、通讯和消防基本地块开发条件。
三、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十四五”时期是海陵区深入实施“工业强区、商贸兴区、城建靓区”三大战略,建设“强富美高”新海陵,实现人民满意的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十四五”期间,海陵区重点优化产业体系布局,形成“一核一带一廊一城”的产业空间结构,高质量打造“西北转型发展示范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打造新能源地标产业,做强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三大主导产业,构建高质量制造业产业体系。
在此背景下,编制新一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高效配置土地资源,提升城市功能,强化生态服务功能,推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重点保障主城区产业用地,破解产业项目用地征收难题。本方案可充分发挥规划在城市开发过程中的指引作用,能够使成片开发更好的服务于城市发展。同时,本方案能够维护和保障人民的基本利益,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本次成片开发方案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全区资源,加快推进海陵区转型跨越高质量发展。
四、公益性用地
根据《江苏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的要求:城市新区类和产城融合类开发片区公益性用地比例一般不低于40%;位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以产业发展为主导,具有稳定的管理机构和明确的空间范围的产业园区内,并且建设项目以工业为主导(片区内工矿用地、仓储用地面积占片区总面积60%以上)的工业主导型开发片区,其公益性用地比例不低于25%。公益性用地主要包括军事和外交用地、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公共事业用地、扶贫搬迁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等。本方案共4个开发片区,01号片区和03片区属于产城融合型,02号片区和04号片区属于城市更新型,以上各片区公益性用地占比均符合《江苏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公益性用地的规定。
五、规划符合情况
1、本方案符合泰州市海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发展定位、要求,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2、本方案符合海陵区各控制性详细规划。
3、本方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全部位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城镇开发边界内。
六、效益评价
1、经济效益
通过本次成片开发的实施,可有效促进区域繁荣,拓展区域经济发展的空间,对区域内的生产总值的提升有一定贡献。此外,有利于加快海陵区现代化新型城镇建设步伐,提供优质生活及产业空间,提高区域吸引力,带动区域各类土地资源价值的逐步提升。
2、社会效益
本方案开发项目的实施对社会、经济、环境等各方面都产生重大影响,对土地利用、环境改善、增加就业等方面有巨大的促进作用。通过本方案的实施,能够真正实现统一规划、统一配套、统一开发、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提高城市土地资源配置效率。
3、生态效益
本次成片开发范围内,规划生态绿化用地规模明显增加,将显著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恢复生态绿化功能,改变城市环境,在减少水域污染、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降低噪音等方面发挥显著作用,使项目区域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实现人与自然、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七、拟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实施计划
本次成片开发范围内拟建设项目以工业、住宅、商业、物流仓储以及交通运输类项目为主,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公园绿地类项目,计划在2023至2026年分批次启动土地征收工作。
八、选址适宜性
项目选址未见现状地质灾害,未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不涉及污染地块。
九、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措施
1、征地补偿标准:参照《关于公布泰州市所辖各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泰政发〔2020〕88号)文件的标准执行。
2、征地安置:海陵区计划通过货币安置、社保安置、搬迁安置等相结合的安置方式,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3、征地程序:在征地报批前,督促所在镇(街道)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
十、结论
《泰州市海陵区2023-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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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7-8 15: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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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8 16:35:38 | 显示全部楼层
3#
1—1地块在润丰路南、天韵路西,估计是工业或仓储。
1—2地块是景光小区东侧的化肥新村,商住的可能性大。
1—3地块是通扬运河南、吴陵南路东,社会福利中心的配套养老住宅地块,两高代管,现在规范要走土地开发还要在海陵区走程序。
1—4,永安装饰市场的北半个,估计拆了以后还是建同类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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