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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泰中建设用地第一次会办时,首轮城市总体规划还在编制,市域内第一次区划调整也在准备之中。城市总面积有望增加到了480平方公里左右,市区总面积增加到50平方公里左右,未来的发展将拥有一定规模的空间。建设用地,是城市发展最重要的空间资源。无论是土地“一次开发”还是“二次开发”,首先是依法维护乡村和农户的合法权益,顺利实现农民向市民的转化。其次是城市建设的同期投入和产出相对平衡,从而保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任何一个城市都要始终把握好,新泰州也不应该例外。为此,新泰州在酝酿城市建设新的机制过程中,很快提出了在统一规划的同时实行统一征地。土地统一征用后的“七通一平”实行覆盖近期建设的规划范围,完成“街坊式”的综合配套,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项目以“熟地有偿划拨”的形式,根据修建性详规的安排,落实到具体的项目单位。泰州新区第一批项目的土地出让、受让标准,保证了中心城市大规模建设的需要。此后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过渡到了“招、拍、挂”有偿出让阶段。新区建设指挥部统筹协调下,各部门和有关镇村通力协作,计划内土地征收补偿的规范程度和工作效率都比较高,从而保证了所有项目的按时开工。与此同时,老城区分布在多个城中村的零散土地资源的征用补偿,结合统一规划中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依法依规进行。无房屋拆迁范围的征地补偿工作,也参照新区的做法,实现了规范统一。为保证大规模城市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市政府批准了新区建设指挥部提出的有关规定,土地征用和补偿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各项法规,为乡村和农户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证,征地补偿金按时足额到位,到位的土地征用补偿金实行村有乡管,区政府监督。市政府确定的统一征地,城市发展空间的统筹和配置,是新泰州建设、投资及城市经营的一个重要的举措。实现这个目标,须靠科学地统筹配置空间资源,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逐步形成新的生产力和经济增长点,为中心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城市空间条件和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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